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9月25日宣布,已向五名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理财内容的网红发出提醒信函,指出他们在未持有相关牌照的情况下,可能涉嫌提供财务咨询建议。这是金管局首次针对理财网红采取此类监管行动。
无照咨询面临重罚监管界限明确此次行动伴随着一套针对金融机构的《数码广告行为标准指南》的出台。新指南要求金融机构在社交媒体等数码平台投放广告及发布内容时,承担更高标准的责任,确保信息透明、准确,避免误导消费者。该指南将于2026年3月25日正式生效。
金管局在文告中明确界定了财务咨询的范畴:若内容建议购买特定投资产品,且该建议是根据个人情况量身定制的,则可能被视为财务咨询活动。根据《财务顾问法令》,无照提供财务咨询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7.5万新元的罚款,或判处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当局表示,已建议收到提醒信函的内容创作者调整其内容与做法以符合监管要求。金管局虽未公开涉事网红身份,但透露今年前八个月已收到10起针对理财网红的投诉,数量远超过去五年平均每年约五起的水平,显示问题日益凸显。
新指南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规范网红合作
新指南的核心在于明确金融机构对其数码营销内容负有最终责任,特别是当与网红合作时。具体要求包括:
风险披露不容缺失:数码广告必须清楚披露产品风险,不能因平台字数限制而省略关键信息。提及回报率时必须说明所有前提条件。
明确标识合作关系:若通过网红推广,必须清晰、醒目地披露该网红是否持有提供受监管金融服务的执照。
全内容审核与监督:金融机构必须审核网红推广内容的整体语境,并监督合作方的行为,对不当行为采取纪律措施。
严禁误导性手段:指南特别指出,严禁金融机构代表使用如“冒名诱导”(catfishing)等欺骗手段获取客户信息。
此次监管升级标志着新加坡正积极应对社交媒体时代金融信息传播的新挑战,致力于在鼓励金融普及教育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