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间安装监控器被女房客发现,房东谎称不知情,也不阻止对方报警,岂料数小时后发短讯求房客不要揭发他。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1岁的菲律宾男子,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案发时,他是受害人(30岁)的房东,当时称会进房清洗风扇,要求她房门不要上锁。
被告早前承认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状,上周被判坐牢21天。
调查揭露,受害人去年2月16日出门工作,按照被告的指示,她没有锁上房门。
被告伺机把一个监控器装在床脚,对准房里较空旷处,好观察受害人在房里的私密举动。
隔天上午10时许,受害人回到房里发现监控器,但监控器没有接上任何电线,也没有插入记忆卡,但蓝光一直闪烁。
受害人质问被告,被告却称毫不知情,还说或许是前一位租客留下来的。
受害人不信,向被告要了前任租客的联络号码并向后者确认,对方对监控器毫不知情。
受害人再次质问被告,说自己会报警。
被告一开始没有劝阻,但数小时后多次拨电给受害人却没人听。
被告接著发短讯要求受害人不要报警,称妻子对此事毫不知情,并会因此坐牢。
受害人不听解释,隔天报警,随后搬走。
房东称,安装监控器是为了查看女房客的男友何时离开。
法官指他大可安装在客厅或门口,但因没证据证明被告录像,也是一次性事件,法官最终判他坐牢21天。
这起案件看似 “情节轻微”—— 无实际录像、无实质伤害,却折射出租赁关系中 “隐私边界” 的重要性。对租户而言,租赁的房屋无论面积大小、租金高低,卧室、浴室等空间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域,房东即便拥有房屋所有权,也无权未经允许进入或安装监控设备。而对房东来说,任何涉及租户私人空间的需求,都应提前与租户沟通并获得明确同意,而非以 “维修”“检查” 等名义变相侵犯隐私。
类似的 “租房隐私侵权” 案例在各地并不少见:有人发现房东在浴室安装针孔摄像头,有人遭遇房东频繁未经通知闯入房间,还有人发现智能门锁被房东远程查看开门记录…… 这些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伦理,更触犯法律底线。
根据新加坡防止骚扰法令,任何未经许可在私人空间安装监控、窥探他人隐私的行为,最高可判处监禁 6 个月、罚款 5000 新元,或两者兼施;
对广大租户而言,这起案件也提供了重要的自我保护启示。首先,租房时应与房东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 “房东进入房间需提前通知”“不得在私人空间安装监控” 等条款,从源头划定权利边界;其次,入住后要仔细检查房间内是否有异常设备,尤其是插座、路由器、装饰品、床底、天花板角落等隐蔽位置,若发现疑似监控设备,可通过手机摄像头(关闭灯光后开启拍照模式,观察是否有红点闪烁)或专业检测工具进一步排查;最后,一旦发现隐私被侵犯,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如设备照片、与房东的沟通记录等),及时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投诉,切勿因对方求饶或 “情节不严重” 而妥协,只有果断维护自身权益,才能避免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