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知名酒店大亨王明星因协助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被国家法院判处3万新币罚款,这也是国家法院可判处的最高罚款金额。法官基于王明星身患不治之症——多发性骨髓瘤,出于人道主义考量,决定不判处监禁。
79岁的王明星去年10月4日被控两项罪名:一项是教唆易华仁收受贵重礼物,违反《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另一项是协助妨碍司法公正。王明星在本月初认罪。
(左:易华仁,右:王明星。图源:易华仁脸书)
医疗报告显示,王明星患有多发性骨髓瘤,这是一种危及生命的癌症,且感染是其主要死因之一。律师透露,王明星的病情已严重损害其骨骼和免疫系统,导致他极易摔倒。
法官指出,王明星的病情已无法治愈,若将其监禁,将大幅增加感染和生命危险的风险。
法官表示,法律应彰显公正与人道,因此同意控辩双方的意见,给予王明星法外宽恕。
辩方曾以王明星对新加坡社会的贡献为由请求轻判,但法官强调,法院的职责是根据罪责量刑,而非评判个人道德或社会贡献。法官明确表示,若非王明星的健康状况,其合理的刑罚应为监禁3个月。
判决宣布后,王明星的下属立即开出支票,由其律师递交签名确认。随后,下属前往法院收费处缴纳罚款,并将收据交回法庭。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表示,由于王明星已被定罪并判刑,移民局将重新评估他的永久居民身份。
据悉,王明星为马来西亚公民,1950年4岁时移居新加坡,并长期以永久居民身份在新加坡生活。此案的判决不仅影响其个人声誉,也可能对其居留身份产生重大影响。
案件背景与商业影响力王明星是新加坡上市公司旅店置业的执行董事,长期活跃于高端地产与酒店业,同时是F1新加坡大奖赛的主要推动者,主导创办全球首个夜间街道赛。
他与易华仁的关联可追溯至易华仁担任交通部长期间,两人因F1赛事、地铁项目等公务产生交集。
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获准在家服刑易华仁案是新加坡50年来首起现任部长涉贪案件。2024年9月,易华仁承认5项罪名成立,包括收受王明星提供的F1门票、私人飞机等价值超31万新元的好处,最终被判入狱一年。
王明星作为关键行贿方,其认罪将为这起震动新加坡政坛的案件画上句号。
易华仁。
法律后果与社会影响根据新加坡法律,教唆公务员受贿最高可判5年监禁及罚款,妨碍司法公正罪最高可判7年监禁。
王明星若两项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数年监禁。尽管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多哈行程约2万新元),但新加坡对贪腐采取 “零容忍” 态度,即使小额利益输送也可能触发刑事追责。
官员贪腐,罪加一等!新加坡从严判决易华仁案的几点启示此案凸显新加坡反腐机制的严格性 —— 即便涉及政商高层,调查仍公开透明。
易华仁案发后,其政治生涯终结,王明星作为商业领袖的声誉也严重受损。此类案件有助于维护新加坡 “廉洁国家” 的国际形象,但也对执政党人民行动党的公信力构成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