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男子与两名同伙串谋来新加坡犯案,按照犯罪团伙指示到手机店盗刷信用卡,购买总值超过4万新币的苹果手机后转售。随着其中一名同伙认罪判监,男子也在星期二(8月5日)被判入狱两年。
? 案件概况:
案名:信用卡欺诈团伙在新加坡盗刷购机主嫌:丁俊浩(26岁,马来西亚籍)罪名:
9项欺诈罪
1项抵触《贪污、贩毒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罪 (被告承认其中3项,其余作为判刑考量)
? 涉案人物:
姓名 年龄 国籍 身份/角色 当前状态 丁俊浩 26 马来西亚 被告,非主谋 被判 入狱2年 唐振发 27 马来西亚 同伙,有车接送 已判 监禁1年11个月 廖伟政 - 马来西亚 主谋、室友 仍在潜逃 “老板” - - 提供盗用信用卡者 未明身份
? 策划阶段:
时间:2024年11月
起因:廖伟政提议犯案,从“老板”取得多张盗用信用卡
任务分工:
廖伟政:绑定信用卡、进入店铺刷卡买手机
丁俊浩:协助进店购物
唐振发:提供车辆、接送两人
酬劳分配:
廖伟政:50%
丁俊浩 & 唐振发:各25%
? 犯案经过:
日期:2024年11月8日
地点:新加坡乌节路等四家手机店
行动细节:
三人驱车入境
使用绑定的盗刷信用卡购买苹果手机
一次购物13台时被店员起疑并要求验证护照,结果弃5留8逃离
总共购得23台手机,价值约 $45,291 新元
成功带回马来西亚 18台 并转售
? 犯罪收益:
售后收入由“老板”支付廖伟政每台手机 500令吉
丁俊浩与唐振发各获得 2250令吉(约679新元)
⚖️ 判决与追责:
人物 被捕情况 判刑 赔偿与认罪 丁俊浩 2024年11月10日入境被捕 监禁2年 初犯、认罪、非主谋 唐振发 主动自首 监禁1年11个月 赔偿2000新元 廖伟政 仍在逃 未判 主谋身份明确
?⚖️ 辩护律师陈词:
丁俊浩并非主谋,行动由廖伟政主导
被告为初犯,且已主动认罪与悔过
请求法官酌情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