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显扬在脸书上用中英文连发两条帖子称,为了尊重并完成父母的遗愿,他将申请拆除欧思礼路38号故居。
帖子里称,为了尊重并完成父母的遗愿,他将申请拆除欧思礼路38号故居,此后将建立一栋小型私人住宅,并将其永久拥有于家族名下。他是欧思礼路38号的唯一合法屋主。在他姐姐李玮玲逝世后,他就是父亲李光耀遗嘱的唯一执行人。李光耀的遗嘱中明确表达了他的意愿,在玮玲迁出后 “立即” 拆除欧思礼路38号的故居。作为遗嘱的执行人,他有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履行李光耀的遗愿。
2015年,李显龙在国会中表示,当玮玲逝世时,将由 “当时的政府” 来决定是否批准拆除故居。九年已过,如今正是作出决定的时候。
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女儿李玮玲医生逝世10月9日,终年69岁。停柩三天后,大哥李显龙儿子李毅鹏和30多名亲友也到场送行,在周六火化。
李光耀2015年逝世。两年后,2017年,李家闹出了欧思礼路38号李光耀故居风波。
简单说,李光耀关于故居如何处理的遗嘱,二妹李玮玲、三弟李显扬跟大哥李显龙理解的不一样,各执一说。
李玮玲、李显扬说,李光耀在晚年时曾数次要求新加坡政府保证在他去世后拆除故居,以免成为“供人崇拜的遗迹”。
李显龙当时还是总理。他说,身为儿子,我很愿意遵守父母的意愿。但是,这事必须由在任的政府来决定。
他委任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负责研究关于故居拆与不拆的各种选项,为了避嫌,自己回避参与决策。
后来,新加坡政府制定一些备案计划,注明关于李光耀故居的各种选项以及其影响,给未来的政府参考。
并且明确向李玮玲和李显扬说明,政府遵照李光耀遗愿,在李玮玲还居住在欧思礼路38号时,不会决定房子的去留。
在处理李光耀故居一事时,张志贤曾说:“李显扬是非常能干的人,当年他从陆军退伍时,我还鼓励他留下来继续为国效力。然而,我现在只能说,李显龙总理的举止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一如既往,但显扬的变化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
现在,李玮玲已经不继续居住在欧思礼路38号。这房子的去留问题,早晚得重新提出来。
欧思礼路38号李光耀故居的去留,有各种不同的意见。
一、这是乌节路的黄金地段,拆除之后,无论作为商业或住宅,都有更高的市场价值,主张拆。
二、这是百年的老别墅,维护成本太高,得不偿失,主张拆。
三、保留故居,等同“造神”,主张拆。
四、应该尊重李光耀和柯玉芝的遗愿,主张拆。柯玉芝曾说过,在她和李光耀身后,络绎不绝的陌生人到故居来看他们生活过的地方,等同窥探隐私,她无法接受。
五、这里住过新加坡两任总理,有着许多珍贵的历史记录和人文价值,具有文化遗产价值,主张保留。
六、国家有法律,具有历史价值的房屋依法必须保留,不能因为李光耀想拆就拆,主张保留。
各位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