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向华裔情侣吐口水和踹车的40岁狮城男司机,今早在新山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9100令吉。
案件审理当日,郑宽宝于上午 8 时 15 分现身法庭。当他踏入法庭,看到众多媒体在场时,神色慌张,立刻拉起衣服遮住自己的脸,试图躲避镜头与公众的目光,其紧张与不安的情绪展露无遗。在通译员用华语清晰地读出两项控状内容后,郑宽宝选择低头认罪。
具体来看,第一项控状显示,本月 7 日,在新山五福城,郑宽宝蓄意破坏 31 岁男子的轿车,致使车辆受损,此行为严重违反刑事法典第 426 条文(蓄意破坏);第二项控状表明,在同一时间、地点,他还向该男子脸上吐口水,这种行为严重侮辱他人尊严,抵触了刑事法典第 509 条文(蓄意侮辱他人)。
被告认罪后,承审推事莎米尼作出判决,针对第一控状罚款 4300 令吉,第二控状罚款 4800 令吉,总罚款额达 9100 令吉,并明确告知,若郑宽宝无法偿还罚款,将面临 6 个月的监禁。此案的主控官诺法蒂哈与被告代表律师诺法拉欣,在庭审过程中分别履行职责,保障审判的公正进行。
回溯这场冲突的起因,时间回到上上周六(7 日)下午约 2 时 39 分,事发地为士姑来皇后花园。当时,31 岁的本地华裔男子与女友驾驶宝马轿车正常行驶,却意外被前方轿车堵住去路。就在两人无奈等待时,后方一辆挂着新加坡注册车牌的轿车突然鸣笛表示不满。随后,郑宽宝从车上走下,与华裔情侣发生激烈争论。在情绪失控之下,郑宽宝不仅踹向宝马轿车,致使车身出现明显凹陷,还做出向男子吐口水的恶劣举动。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行动,于次日在新山一带成功逮捕涉案的郑宽宝,并将其延扣至庭审当日。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大众敲响警钟,提醒人们在面对矛盾冲突时,务必保持理性与克制,避免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底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