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上因座位与六旬妇女起争执,47岁新加坡女子一怒之下竟伸脚踢向妇女,一名乘客见状按下紧急按钮。
? 事件概况:
时间:2024年12月5日早上约11时
地点:新加坡地铁东西线,从巴耶利峇开往淡滨尼方向的列车上
主角:
被告:Endon Binte Abu Bakar(47岁,新加坡籍,图书管理员,月薪2500元)
受害者:66岁新加坡籍妇女
? 事件经过:
受害者在金文泰站上车:
找到座位坐下,并将随身包放在旁边空位上。
被告在巴耶利峇站上车:
坐下时动作较大,撞到受害者的包包。
认为空位不能被物品占据,要求对方移走包包。
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争执升级:
被告掏出手机对着受害者拍摄。
受害者回以“剪刀手”并也掏出手机拍摄。
被告怒而抢走对方手机,受害者起身抢回时,被告用右脚踢向对方腹部。
紧急应对:
一名目击乘客按下地铁紧急按钮。
列车在丹那美拉站停下,地铁职员介入处理。
? 医疗情况:
受害者随后因腹痛和头痛就医。
医生确认她腹部软组织受伤,但不需留院观察。
事发当时,受害者神志清醒、能行走、状况良好。
⚖️ 法庭裁决:
控罪:一项蓄意伤人罪(Intentional hurt)
量刑:
被告无前科
伤势不严重
但她在公共场所行为激进,影响其他乘客,引发列车停驶
被告认罪
考量:
判罚款4000新币(未达最高刑罚上限5000新币或3年监禁)
被告称财务困难,需分期缴纳罚款
⚠️ 法律背景:
蓄意伤人罪:
可判监禁最多3年,或罚款最高5000新币,或两者兼施。
?补充说明:
法官强调,虽然可判监禁,但因被告无案底,改以罚款处理。
案件凸显了公共交通中行为礼仪与冲突管理的重要性。